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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公司委託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產品「永昌永胃平錠」之藥品自主性回收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59901538B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委託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產品「永昌永胃平錠」之藥品自主性回收乙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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