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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藥檢收需專業「綠點獎勵」請三思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58期)
   記者:  高雄記者 毛志民
   日期:03月21日
 
   

 

 

 

3月14日《中央社》與《蘋果日報》先後報導立委提議找便利商店回收剩藥或過期藥品,筆者感到詫異,想到近年來每到病人安全週,或是春節前等民眾用藥講座,藥師常不時安排廢棄藥品處理的宣導活動,教導民眾正確處理。

況且,從食藥署發布的藥物食品安全週報(http://goo.gl/uI0FO5),環保署醫療廢棄物宣導網問答集(http://goo.gl/KqCNPK),都提到廢棄藥品是可以併同生活垃圾交付清潔隊焚化處理的;況且去年底至今,新竹縣、台東縣等縣市都先後因為垃圾處理問題,重開或新設掩埋場,相關地方報導也提及藥師宣導當地患者應將沒吃完的剩藥或過期藥品交回醫院處理。

針對廢棄藥品的產生,當務之急是要先培養民眾正確用藥觀念和習慣,適量、不貪便宜地購買、囤積藥品;另外,就像健保署積極鼓勵醫療院所利用雲端藥歷的措施,可大大減少重複領用藥的情形,成效立竿見影;醫師、藥師、衛教師或護理師主動指導,說服患者好好地配合、正確服藥;最後,必須讓民眾熟知廢棄藥品正確的處理方式和諮詢管道,透過醫療專業人員協助,了解並釐清剩藥的原因,是因為藥品重複領太多、受不了藥物副作用、還是老是忘了服用或病情改變等因素,這些都是減少藥物浪費,發揮藥物效果和避免環境受到污染的可行之道。

藥品直接沖入馬桶或掩埋,對環境都是具危害的。若不是以焚化方式處理一般垃圾的鄉鎮地區,也不適合向民眾宣導棄藥可隨著家中垃圾丟棄;再者,許多民眾根本搞不清楚藥品的分類,把便利商店當垃圾場隨手一丟,實在是難為第一線的服務人員;所以,大開方便之門,讓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以丟藥,還研議給予「綠點獎勵」,適當性值得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