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因應105年春節假期,放寬慢性病病人回診處方給藥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次或第三次領藥等措施,如說明段,請查照。
105年春節假期自105年2月6日起至105年2月14日止計9天(含週休二日),特約醫院、診所、藥局可能提前放假、休診或延長假期,考量慢性病病人回診需要及避免慢性病用藥中斷,對於原預定須於春節期間回診之慢性病病人,經醫師專業決定提前處方給藥者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本月(次)給藥屆滿(用罄)日,如介於上述期間者,均放寬可提前自105年1月27日(春節前10天)起回診及預領下個月(次)用藥,並視為符合本保險「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可提前處方、調劑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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