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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物碘化鉀及碘酸鉀標準將修正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48期)
   記者: 
   日期:12月21日
 
   

 

 

 

 
 

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2月7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修正重點為營養添加劑碘化鉀及碘酸鉀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將食鹽碘化鉀量由16-27毫克/公斤(mg/kg)提高到20-33毫克/公斤;食鹽碘酸鉀量由20-35毫克/公斤改為20-33毫克/公斤。

食藥署指出,此預告有60天公告期,待正式公告,預計明年可上路,業者添加碘則要符合限量標準。

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均參閱動物安全性試驗資料、國際間相關法規標準與准用情形、各種食品添加物品項之理化特性、加工用途及其使用之必要性、使用食品之種類、範圍、加工製程及添加量等具體文獻資料,並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審慎評估後據以訂定,業者產製食品時如依使用限量規定合法添加食品添加物,尚不致造成消費者健康之危害。

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