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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破解防蚊液迷思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34期)
   記者:  台中縣記者謝永宏
   日期:09月14日
 
   

 

 

 

「天然成分的防蚊液效果比較好?」、「聽說維生素B1可以用來當作防蚊液?」、「購買防曬又兼具防蚊效果的產品比較方便?」…正當登革熱疫情全台拉警報,本土確診病例突破5,000大關,民眾搶購防蚊產品已達供不應求的狀況,網路及坊間充斥著許多防蚊液的錯誤觀念,在此同時,藥師更應親上火線教導民眾如何選購合適的防蚊液及破解使用防蚊液的錯誤觀念。

首先,市面上用於人體皮膚之防蚊液產品,主要分為「具藥品許可證之防蚊液」及「精油類防蚊產品」兩大類。具有藥證之防蚊液含有敵避(diethyltoluamide,DEET)成分,目前列屬藥品管理;而精油類產品乃屬於一般商品,防蚊效果並未經確認。

再來,化粧品不具有「防止蚊蟲叮咬」效能,凡屬化粧品之產品「標示」宣稱防蚊,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而「廣告」宣稱防蚊,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倘若宣稱「可預防登革熱」者,則違反藥事法,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其次,含敵避成分的產品,乃是衛福部唯一核准可直接使用於皮膚的防蚊藥品,應建議民眾優先選購。食藥署所核准含敵避的防蚊液產品,目前僅有4家藥廠所生廠的5項藥品(整理如表),其餘持有許可證的藥廠,因市場因素皆已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