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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104年8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404701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藥物回收處理法」,原「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即日起停止適用,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1471372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104年8月5日部授食字第1041404701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藥物回收處理法」,原「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即日起停止適用,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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