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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公司產品「艾翠麗凝膠0.06%(氫偶素)(衛署藥製字第038073號)」(批號4MY37)之藥物回收乙案,復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6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40028147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產品「艾翠麗凝膠0.06%(氫偶素)(衛署藥製字第038073號)」(批號4MY37)之藥物回收乙案,復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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