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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之食品製造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103214號預告公告,檢送該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41103216號
 
   

 

 

 

 主旨:「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之食品製造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以部授食字第1041103214號預告公告,檢送該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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