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有關「 "利達" 衛醣錠(健保代碼:A049204100)」藥品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完成回收作業,故將自104年8月1日回復健保支付,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40076537號
 
   

 

 

 

 主旨:有關「 "利達" 衛醣錠(健保代碼:A049204100)」藥品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完成回收作業,故將自104年8月1日回復健保支付,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