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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有關「香港衛生防護中心呼籲市民切勿使用不安全的美顏霜」等3款含汞產品涉違反衛生法令相關資料,為維護國民之健康與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違規產品應立即下架勿販售,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294546號
 
   

 

 

 

 主旨:檢送有關「香港衛生防護中心呼籲市民切勿使用不安全的美顏霜」等3款含汞產品涉違反衛生法令相關資料,為維護國民之健康與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違規產品應立即下架勿販售,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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