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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藥師公會藥學生獎學金辦法

    新北市藥師公會藥學生獎學金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9月25日 本會第1屆第12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會為鼓勵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藥學系清寒學生奮發向上,培植藥業優秀人材,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
1、設籍新北市之在學藥學系學生。
2、學業平均成績、操行成績85分以上(檢送個人當年度成績單)。
3、檢附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戶證明書乙份。
第三條  獎學金金額:每名酌發給新台幣1萬元整,每年核發二名。
第四條  申請方式:由校方於接獲本會通知公文後,出具公文推薦該校符合資格之藥學生,並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逕向本會申請。
第五條  所需證件:
1、填寫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
3、上學年(期)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
4、清寒證明書或低收入戶證明書乙份。
5、戶籍謄本乙份(近半年)。
第六條  得獎人除領取獎學金外,並於會員代表大會時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第七條  獎學金審查事宜,由本會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辦理之。
第八條  申請文件不論核准與否,概不退還。
第九條  本辦法所列獎學金金額得視本會財務狀況,由理監事會通過後增減之。
第十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理監事會修正通過後公佈之。
 

     新北市藥師公會藥學生獎學金設置由來

本會第十六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勸募本會獎學金,並建立專款專用,經表決通過獎學基金定存五十萬元。將林貴美顧問、李沐勳顧問兩年前之捐款各伍萬元共壹拾萬元併入,並有鄭水金顧問伍萬元,葉坤明理事長貳萬元與原來已存之獎學金參拾貳萬伍仟伍佰壹捨柒元,不足肆仟肆佰捌拾參元,由公會墊付之,即以伍拾萬元定存永豐銀行專款專用。
本會第十八屆第二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將鄭顧問水金夫人李菉雲名譽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為本會獎學基金,存入永豐銀行專款專用。
本會勸募籌組「新北市藥師公會藥學生獎學基金」,有廠商的捐款及歷任理事長的捐獻,尤其鄭水金理事長多年的贊助,加上鄭理事長以夫人鄭李菉雲名義,捐獻新台幣伍拾萬元,目前已累積達壹佰萬元之基金。本會自創立「新北市藥師公會藥學生獎學基金」,分北、中、南三區輪流,每年函請由設有藥學科系之學校,推荐清寒優秀學生,經本會當屆理、監事為獎學基金委員審查通過核頒之,數拾年如一日,從無間斷,嘉惠無數藥學後進資優生。
 

    獎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