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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第12屆第13次常務理監事會,李蜀平提出藥師新願景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95期)
   記者: 
   日期:11月24日
 
   

 

 

 

藥師公會全聯會於11月19日召開「第12屆第13次常務理監事會」,理事長李蜀平期望,全國藥師能團結一致,展現藥師專業,造福全民用藥安全。他強調,將堅持醫藥分業單軌制、藥師回歸食品藥物管理署管理、藥師應採總量管制、調整藥事服務費符合先進國家GDP標準、嚴懲租牌不法情事傷害藥師專業等。

有關藥師法第11條,其子法「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開放「其他個人因素」列入緊急需要,引發與會常務理監事熱議,為避免藥師濫用「個人因素」作為支援事由,破壞母法所定「公益或緊急需要」之立法精神,李蜀平建議,衛生福利部應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從嚴審查支援報准之申請,落實「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配套措施,有關工作時數應採取加總計算,以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並將藥師報備支援納入104年督導考核重點。

有鑑於民國96年由全聯會制定之「藥學倫理規範」,綜觀現況,其中有部分規範不符現今制度,在常務會中,討論修正部分內容,完備後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