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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105040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105043號
 
   

 

 

 

 主旨:「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105040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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