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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跨專業團隊合作時代來臨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91期)
   記者:  台中市記者許嘉紋
   日期:10月27日
 
   

 

 

 

近二千名來自醫療、社政相關專業領域的醫師、藥師、護理、職能、心理、營養、社工等人員,齊聚全國共三十六個會場,參加103年長期照護專業人力Level I課程,由台大主會場現場設置講師,其餘場均採視訊連線方式同步開課。

衛福部為規劃及建置完整長期照護服務輸送體系,因應未來「長照保險」及「長照服務法」實施後,需求大幅增加,近年來持續規劃培訓儲備照護人力。目前規劃課程分三個階段(如表),LevelⅠ共同課程、LevelⅡ專業課程、Level III整合性課程。研擬將此三階段課程認證,列為未來長期照護服務提供之要件,以利長照服務政策之推動與確保服務品質。

1987年美國學者Kane提出長照之定義,乃為提供健康、個人照護、社會服務輸送等服務,作為人們喪失或無法達到自我照顧能力時的替代。衛生署於1995年提出,長照係針對長期照護者提供綜合性與連續性之服務,其內容可以從預防、診斷、治療、復健、支持性及維護性以至於社會性服務。

我國人口老化速度快,在我國人失能風險調查顯示,年齡愈大失能佔比越高,表示老人係長期照護重要需求者。在評估個案是否需要進入長期照護時,其評估選取標準包含多重、複雜性疾病。研究顯示老人年紀越大,疾病種類越多,用藥品項增加、藥物不良反應風險大幅提高,許多國家研究藥師介入民眾照護可以降低不必要用藥行為,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產生之門診、住院與死亡風險,亦協助國家醫療經費下降。

目前藥師已經在許多藥事照護服務中呈現具體成果,包含99年迄今執行健保署高診次藥事照護、用藥高關懷族群等照護任務以及102年起開始在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的全國弱勢族群長照居家藥事照護計畫中進行服務,期在一步步養成與具備實務經驗後,直接連結在長照保險服務輸送鏈,為國家民眾提供專業知能,與醫政、公衛、社政體系,共同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