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重申藥物市售品回收之相關規定,請 貴會加強轉知及 宣導所屬會員,以免觸法,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1594947號
 
   

 

 

 

主旨 :重申藥物市售品回收之相關規定,請 貴會加強轉知及  宣導所屬會員,以免觸法,請 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