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648期
作者:譚延輝 博士
由健保局提供高診次民眾之名單與連絡資料給藥師公會全聯會,由全聯會培訓之藥師執行居家藥事照護服務。請健保局先去函到高診次民眾家,說明提供新的健保福利讓藥師到他家提供服務,會有藥師於兩星期內電話與他連絡。藥師電訪時可約定見面時間與地點,做第一次訪視。此訪視重點在確認病患是否屬於精神疾患或藥癮患者,或不願意執行日後家訪的民眾,這些人將被排除掉不進行居家藥事照護。確定要執行居家藥事照護者,將繼續討論這照護服務之目的,以及藥師將執行的服務項目,以便這一年能持續關心與照護他的藥物治療。藥師將於一年內訪視八次,而視需要可提供更多次服務,以達成患者對就醫與用藥疑惑的解除,能更安心使用門診服務,能引導只找一位醫師照顧他,一個藥局提供處方藥品調劑與藥事照護,能將所吃的所有藥品整理到藥盒內,而能得到符合適應症、有效、安全與配合度高的藥物治療,進而提升其生活品質。
藥師所執行之居家照護內容如表一所描述。所建立的照護記錄將包括病情與用藥評估、擬定與執行照顧計畫、並持續追蹤療效,同時記錄發現到的藥物治療問題、與醫師溝通的建議、以及醫師的回應。這些結果將用來評估藥師服務的成效。成效測量包括:
(1) 觀察高診次民眾就診次數是否降低,是否與前一年比能降低10%醫療花費。
(2) 觀察民眾使用藥物品項數是否降低,是否與前一年比能降低10%藥費。
(3)藥物治療問題的個數是否降低(介入前後比)。
(4) 是否有更多民眾達到藥物治療目標(用藥符合適應症、有效、安全、配合度提高)。
(5)民眾自評健康狀態是否提升(介入前後比)。
表一、居家照護藥師的職責 | |
病情與用藥評估(Assessment) | 追蹤療效、記錄與檢討(Follo-up, documentation and repor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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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與執行照顧計畫(Care plans and implementation) | 其他事項: 在家醫療之機器、器具及衛材供應,在患者家中的藥品儲存,不用藥品的廢棄處理,患者居住環境的衛生指導,將藥品配送至患者家中,病重患者在家醫療所必需的特殊製劑調製、醫療器具指導,滿足患者與照顧者的需求,照護用品的供給與使用指導,和保險、醫療、福利關係者的情報交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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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表一照顧內容,預估藥師每次花在病患的照顧時間約需二~三小時,包括車程與書寫記錄。
表二、探討民眾藥物治療是否符合適應症、有效、安全與配合度高 |
(1) 所使用的每項藥品是否有相對的適應症? |
(2) 是否有需要用藥的症狀卻沒有用藥? |
(3) 所投與劑型是否適當? |
(4) 劑量是否適當? |
(5) 用藥頻率是否適當? |
(6) 有無與疾病相關的禁忌症? |
(7) 有無明顯的藥物間交互作用? |
(8) 有無重複用藥? |
(9) 使用療程(期限)是否合理? |
(10) 是否達到所期望療效? |
(11) 是否產生藥品不良反應、過敏或拼發症? |
(12) 是否有更安全、有效、便宜的其他藥品可取代? |
(13) 是否配合醫師指示在用藥? |
同時再評估: |
(1) 病患肝腎功能對藥品劑量之影響。 |
(2) 藥品潛在造成不良反應的危險,特別針對新使用的藥品或高危險性藥品。 |
(3) 不適當之給藥技巧。 |
(4) 藥品是否影響日常生活功能或品質,如影響進食、排泄、行動等生理功能、精神狀況、社交功能或整體健康。 |
(5) 購買電台藥、無來源中藥或保健品的態度與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