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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胺製劑今年健保擬不給付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詹建富、吳佳珍
   日期:03月14日
 
   

 

 

 

為節省藥費支出及回歸健保法的規定,健保署計畫今年內逐批排除給付指示用藥。包括知名的「維骨力」萄萄糖胺,可能列為首波名單;領葡萄糖胺治療膝關節疼痛的人次每年近七十萬,未來得換藥或自費。

健保署官員透露,已研擬指示用藥不再給付的方案,今年內會提報到衛生福利部全民健保會中討論。官員表示,這項決策是依法行政,因在健保法中明文規定「指示用藥不給付」,但當年健保開辦時沿襲公、勞保時代舊習,如今須依法執行,但「實施日期尚未決定」。

官員表示,其實在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健保曾針對制酸劑(胃乳片)、綜合維他命、鈣片等醫師或藥師指示使用的藥品,公告取消給付。迄今仍列入健保給付的指示用藥,還有一千一百廿五項,包括鎮咳去痰劑、抗組織胺、皮膚用藥、腸胃道用藥等,一年給付金額約有廿二億元。

其中最大宗的是葡萄糖胺製劑,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郭垂文表示,目前健保署規定需年滿六十歲、有膝關節炎達半年以上,而且X光片顯示病程需在第三期以下,方能給付,且病患每年最多使用六個月為限。

郭垂文說,一顆兩百五十毫克葡萄糖胺健保給付價從零點七元到六點二元都有,給付品項有卅三種;以去年為例,全年健保支付葡萄糖胺費用為一億四千萬元;要不是近年來逐年調降葡萄糖胺給付價格,而且加強審查,藥費還會更高。

國際環宇藥品公司總經理何旭正指出,葡萄糖胺去年全台醫療通路銷售額高達六億三千萬元,而且不包括一般賣場販售食品級的葡萄糖胺在內,推估該產品九成來自自費,健保給付只占一成。

健保署研擬把指示用藥排除在健保給付之外,一名不願具名的醫師直言,「健保署長黃三桂有這個膽嗎?」他說,前不久健保署才提出包括急診要加重部分負擔方案,卻因部分民間團體反對又縮回去,搞不好這次又是放出風向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