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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民眾對於廢棄藥品之正確處理,以維護環境及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惠請 貴院(所)加強宣導民眾正確廢棄藥品處理原則,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3312879號
 
   

 

 

 

主旨 :為確保民眾對於廢棄藥品之正確處理,以維護環境及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惠請 貴院(所)加強宣導民眾正確廢棄藥品處理原則,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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