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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華國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國華"鬱舒安錠(安米替林)(衛署藥製字第020202號)」(批號206-008、206-009)因實驗數據造假而執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盡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3168729號
 
   

 

 

 

主旨:有關華國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國華"鬱舒安錠(安米替林)(衛署藥製字第020202號)」(批號206-008、206-009)因實驗數據造假而執行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盡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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