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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招新用?消費紅綠燈早高掛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47期)
   記者:高雄市記者毛志民
   日期:12月02日
 
   

 

 

 

國內黑心食品連環爆惹得人心惶惶,11月10日報載衛福部擬設「食品燈號」分級管理,初步規劃依風險程度由高到低分4級,分別為紅、黃、藍、綠燈。

然而,食品藥物管理署早於2011年3月底便已經在其「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Light/News.aspx?code=2011&nodeID=217)發布「消費紅綠燈」(見下圖一),食品、藥品及化妝品將納入此認定機制(見右表),至今仍正常發布訊息。

或許是宣導不力,抑或是相關報導有所遺漏,施行兩年多以來,許多人仍表示聞所未聞,仔細比較「食品」部分,除分級級數可能有所不同,紅、黃燈分別代表長期、短期食用有礙健康,藍燈則代表超標或違規使用範圍,綠燈則是標示不符、不明,但不影響健康外,現制偏向以輸入食品為主,規劃中的部分則納入國產食品,無論風險程度如何,皆須將產品下架,紅燈擬第一時間移請檢調介入偵辦,「食品衛生管理法」擬將最高罰金調高至5000萬、最重5年徒刑。

至於目前民眾關切的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已設置專區,最新檢驗結果可見於檢驗即時資訊(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701)(見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