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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保險對象之權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交付調劑處方箋(含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病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應得予以部分隱藏或以*號取代,以降低病人個資外洩之風險,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健保北字第1021506246號
 
   

 

 

 

主旨:為保障保險對象之權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交付調劑處方箋(含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病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應得予以部分隱藏或以*號取代,以降低病人個資外洩之風險,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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