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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親屬捐腎擬開放,擴大配對率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思宇
   日期:10月28日
 
   

 

 

 

台灣等待腎臟移植逾六千人,為擴大器官捐贈配對成功機會,衛生福利部研擬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計畫開放非親屬間的活體腎臟捐贈,希望讓國外行之多年的腎臟移植群體配對有法源依據,法案由行政院審查中。

如果法案通過,曾經轟動一時長達六天的廿六次手術、十三顆腎臟交換,串連美國數州的馬拉松手術,台灣未來也有機會看得到。

台灣器官捐贈的風氣不盛行,活體器官捐贈以親人居多。但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腎臟捐贈要在五親等以內,或結婚滿兩年、有小孩的配偶才能捐贈。

由於國內等待腎臟移植患者太多,加上台灣移植技術純熟,國外也有許多活體非親屬捐腎成功案例,衛福部決定修法擴大配對成功機會。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王宗曦表示,將參考美國和荷蘭做法,將原本血型不相容、無法活體捐贈的限制,放寬為兩組以上等待移植者的配偶或五親等以內的血親,可進行組間配對,如配對成功,就能進行腎臟移植手術,完成活體非親屬間的捐贈。

換句話說,若A君與妹妹血型不相容,B君與弟弟血型不相容,但A君與B君的弟弟、B君與A君妹妹相容,原本兩者不能交換,未來修法通過,A君就可以捐腎給B君弟弟,B君可捐給A君妹妹。

器官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台灣腎臟屍體捐贈一年兩百個,活體捐贈一年一百個,相較於肝臟屍體捐贈一百個,活體捐贈四百個,腎臟比肝臟還少,主要是腎臟壞了還可以洗腎,但肝臟不立即進行移植手術,病人馬上會死亡。

李伯璋說,許多洗腎病患不知道還有換腎這條路,可大幅改善生活品質。

其實早在一九九九年新英格蘭期刊研究顯示,換腎相較洗腎患者可多活十年,尤其腎臟移植是所有移植手術中最早發展的,風險也最小,修法能讓等待腎臟移植病患多一些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