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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管制藥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24期)
   記者:新北市記者 林高宏
   日期:
 
   

 

 

 

↑新北市衛生局於新北市藥師公會舉辦「102年度管制藥品實務管理宣導講習會」。

 

5月23 ~ 25日一連三天,新北市衛生局假新北市藥師公會8樓大禮堂,舉辦「102年度管制藥品實務管理宣導講習會」,由衛生稽查科稽查員鄭惠文、食品藥物管理科技 士萬柏彥為大家講述實務上管制藥品該如何合法使用與管理,以及相關法律罰則問題,做精闢詳細的解說。課程報名踴躍,場場爆滿,理事長古博仁更率領幹部群, 全程參與討論互動,用心積極的態度,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蒞臨與會的長官,倍感溫馨與感動。

首先針對近日來新北市發生某知名藥局,回收丟棄之「管制藥品」包裝再販售報導,闡述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行政」的態度,祈望藥師們一定要以嚴謹細心的態度把關,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鄭惠文指出,所謂的「管制藥正當使用」主要涵蓋「合法使用」與「合理使用」來組成,缺一不可,不能因藥師以調劑權為由,任意擅改解 讀而販售調劑,類似違規事項一經檢舉發現,必定會從嚴辦理。並提醒「管制藥品簿冊」登載須注意的事項,例如:批號英文字與數字的大小寫混淆、收入與支出及 結存量要正確登錄、藥局實地稽核重點要項、調劑後處方箋未簽領受人章…等,在在顯示衛生主管單位把關的決心,也凸顯出藥師身為管制藥品負責人的責任重大, 一不小心則會遭重罰,管理管制藥品藥師也沒有管理費,正所謂「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萬柏彥以案例說明方式,將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Controlled Drug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CDMIS)在操作實務上所遇到的問題,以活潑生動、深入淺出的方式報告,介紹管制藥品如何申報的細節與使用上優缺點,並歸納出八點「常見申報錯誤原 因」:

1.日期
2.收支原因(受讓、購買混淆)
3.數量
4.對象名稱及登記證字號(登記證字號不符、工廠報成公司...)
5.漏申報
6. A藥誤申報成B藥(成分相同,許可證號碼不同)
7.批號(未加註英文字、大小寫不符)
8.調劑總量或結存量申報錯誤。

參與的學員聚精會神、認真的抄筆記,課後更是提問連連,將彼此的經驗分享、面對面溝通。最後,古博仁勉勵藥師們一定要「知法守法」,擔負起捍衛民眾用藥安全的社會責任,藥師專業才能真正獲得民眾認同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