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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與腦死,國際間要求共同判定標準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陳敬哲
   日期:6月4日
 
   

 

 

 

歐洲麻醉科醫師會議,呼籲要有國際死亡判定的共同協定,讓醫師能夠有遵照流程,判斷病人何時、如何死亡的基準,目前對死亡的判定,仍有存活與死亡間的模糊地帶,一定要建立起一個更精確的指引,以防極少數病患雖然被醫師宣告死亡,但後來發現卻還活著。

 

世界衛生組織已經開始建立起一個全球性的共識,許多病患在送到醫院時,醫生會立即檢查心跳、呼吸、以及瞳孔對光線的反應,判定病患是否已經死亡或腦死,英國弗蘭楔醫院麻醉科醫師馬拉表示,能夠在醫學文獻中發現,有三十個報告以上,有病患被醫師宣告死亡後,才被發現其實還活著的案例。

 

馬拉接著說,在某些狀況下,有些醫生沒用足夠的時間檢查,就宣告病人死亡,忽略病人可能自我恢復的可能,呼籲國際間應該要有共同的準則,要求醫生觀察病人五分鐘,為了不遺漏任何人心臟或肺部,自發性恢復功能的可能性,英國皇家聯合醫院諾蘭博士表示,超過五分鐘沒有氧氣,腦細胞就會有永久的損傷。

 

許多依靠機器存活的病患,也要有一個國際間腦死判定標準,加拿大只需要一位醫師,就能夠判定腦死,英國則需要兩位醫師,西班牙則需要三位醫生,共同的判定標準,可以幫助臨床的醫師,能有判定的依靠,也能夠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