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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類非法食品添加劑大公開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日期:5月30日
 
   

 

 

 

【內容摘自《吃了會死?食品添加物速查》,作者李馥/著、張文超/審訂,大喜文化出版】

 

一、硼砂

 

硼砂添加在食物之中可以添增口感,防止酵素產生的黑變。台灣早年常使用於年糕、油麵、燒餅、油條、魚丸等食品中,以硼砂來增加韌性、脆度以及改善食品保水性的添加物,然而毒性較高,現已遭到禁用。

 

使用目的:增加食品彈性與脆度,改進食品保水性。減緩蝦類因氧化或酵素作用產生的黑色素。

 

使用食品:米類製品如鹼粽、碗粿、湯圓等;海鮮與魚肉煉製品如蝦仁、魚丸、魚板等;豆類製品如豆乾、豆絲等;麵類製品如油麵、烏龍麵等。帶殼蝦類。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硼砂。

 

危險度檢測:連續攝取會在體內累積,妨礙消化酵素的作用,造成食慾減退、消化不良、抑制營養素吸收,促進脂肪分解,因而體重減輕。其中毒症狀為嘔吐、腹痛、腹瀉、紅疹、循環系統障礙、休克、昏迷等,即所謂「硼酸症」。

 

其他相關規定:衛生署已公告硼砂的替代品為品質改良劑「三偏磷酸鈉」,可增加食品的彈性與口感,且安全性高。

 

二、甲醛

 

甲醛是一種無色易溶的刺激性氣體,可經呼吸道吸收,其水溶液又稱為「福馬林」,可經消化道吸收。多用於工業清潔劑及防腐劑,具有防腐與漂白的功用。然而甲醛對人體健康有不良影響,能擾亂細胞的代謝,對細胞有極大的破壞作用。依食品法規,禁止添加於食品中。

 

使用目的:添加於食物中,有助於漂白、使蛋白質凝固、及保鮮防腐的作用。

 

使用食品:豆腐、豆芽菜、腐竹、蘿蔔乾、米粉、粉絲、蘿蔔乾、蝦米等。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甲醛。

 

危險度檢測:每日容許攝取量為每人每公斤0.2 毫克(mg),以一個50 公斤的人為例,其每日攝取量應小於10 毫克(mg)。甲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致癌和致畸形物質,可導致人類的鼻咽癌、鼻腔癌和鼻竇癌,並有證據證明甲醛可引發白血病。食用過量會造成口、咽、食道、腸的強烈刺激,進入人體的甲醛會凝固蛋白質,損害人的肝腎功能,並可能導致腎衰竭。

 

其他相關規定:依據中華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定,甲醛等有毒物質,不得作為食品添加物或加工上之助劑。

 

三、螢光增白劑

 

螢光增白劑的原理,是利用化學物質的螢光反應來改變物質的顏色觀感,使物品看起來潔白鮮豔,一般使用在印染、洗滌、造紙、製造映像管等方面。

 

使用目的:使食物增白。

 

使用食品:吻仔魚、四破魚、魚丸、洋菇、白蘿蔔等白色賣相較好的食物。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螢光增白劑。

 

危險度檢測:國際間對於螢光增白劑,是否會對於人體產生致癌毒性尚無定論,但對於嬰幼兒、皮膚敏感的人,可能會造成皮膚過敏症狀。螢光增白劑禁止添加於食品中,無容許攝取量。

 

其他相關規定:螢光增白劑若使用於食品或食品包裝材料,容易與食品結合而為人體所吸收,因此食品法規中規定,食品本身以及食品容器內部與內容物直接接觸的部分,不得檢出螢光增白劑。

 

四、非法使用色素

 

衛生機關核可的人工色素共有八種,包括食用紅色六號、食用紅色七號、食用紅色四十號、食用黃色四號、食用黃色五號、食用綠色三號、食用藍色一號、食用藍色二號等,其餘皆為非法使用的人工色素,以下列出兩種常見非法色素。

 

1.鹽基性介黃

 

使用目的:將食品染黃。

 

使用食品:糖果、黃蘿蔔、酸菜、油麵等需染黃的加工食品。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鹽基性介黃。

 

危險度檢測:鹽基性介黃毒性強,攝取後可能造成頭痛、心悸亢奮、意識不明等症狀。鹽基性介黃禁止添加於食品中,無容許攝取量。

 

2.鹽基性桃紅精

 

使用目的:將食品染紅。

 

使用食品:用於糖果、蛋糕、紅薑、話梅、肉鬆等需染紅色的食品。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鹽基性桃紅精。

 

危險度檢測:鹽基性桃紅精毒性極強,急性中毒會造成全身著色;亦會對眼睛、皮膚、呼吸道產生刺激,造成眼睛灼燒、咳嗽、流鼻水、喉嚨灼熱、意識不清等症狀。鹽基性桃紅精禁止添加於食品中,無容許攝取量。

 

其他相關規定:可以到電器行購買一百多元的紫外線燈或驗鈔筆。在紫外光的照射下,鹽基性介黃會發出鮮黃螢光,鹽基性桃紅精會發出鮮紅螢光。

 

五、非法人工甘味劑

 

甘精是一種人工合成的調味劑,甜度約為蔗糖的二百五十倍。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皆禁止於食品中添加甘精。

 

使用目的:添增食品甜味,減少糖的使用。

 

使用食品:蜜餞類食品。

 

注意事項:食品中禁止使用甘精。

 

危險度檢測:與酸味食品共同食用,代謝不易,會產生血液毒性,並有誘發腫瘤的危險。甘精禁止添加於食品中,無容許攝取量。

 

其他相關規定:依據食品法規,食品添加人工甘味劑,必須標示於包裝上。如包裝上無標示,而食用後感覺過甜或有奇怪的甜味,應立即停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