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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安全針具使用之申訴管道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5月03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758465號
 
   

 

 

 

主旨:
有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安全針具使用之申訴管道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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