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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賣隱形眼鏡是違反藥事法之行為

   資料來源:蕃薯藤新聞網
   記者:邱淑玲
   日期:102年04月12日
 
   

 

 

 

因網拍醫療器材嚴格取締,許多不肖業者改到「臉書」賣隱形眼鏡,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強調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管理,網路販賣隱形眼鏡是違反藥事法之行為,依法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自身安全健康,請民眾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商店購買醫療器材,不要購買網路或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材。

依藥事法規定,醫療器材應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衛生署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產品詳細資料,民眾可至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以產品名稱、廠商名稱、許可證字號等關鍵字查詢(網址: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為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請不要購買或使用網路、地攤、夜市、遊覽車上賣的誇大不實、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如發現違規產品,可直接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應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立即通報給行政院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medwatch.fda.gov.tw/adr-m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