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3, 二月 22 - 10:4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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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2月28日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2151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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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藥物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辦法」廢止及「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管理辦法」訂定草案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01月31日署授食字第1011102572號公告及102年01月31日署授食字第1011102537號公告預告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衛生署函及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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