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會員,您好:
新北市藥師公會提醒您!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為避免民眾春假期間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用藥中斷,特別公告下個月領藥時間適逢春節期間(102年2月9日至102年2月17日),可提前自102年1月30日(春節前10天)起領藥,詳細原文內容如下:
此期間,每位藥師每日調劑量仍受每日80張之限制(詳細給付之藥事服務費及藥費項目請參考「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查詢」,請務必注意以避免您的權益受損。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102年春節假期,長達九天,為避免春節假期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若民眾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且下個月領藥時間適逢春節期間(102年2月9日至102年2月17日),可提前自102年1月30日(春節前10天)起領藥;健保局已發函通知全國健保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配合協助上述民眾預領下個月用藥。
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有效期間,係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至多90日,並分次(月)調劑,每次給予30日以內之用藥量,且每次給藥28天以上時,可以免藥品部分負擔。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4條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下一個月之藥品。為因應102年春節假期,健保局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慢性病患,記得提前領藥,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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