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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衛生署轉知「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修正一案,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1月17日
   發文字號:北衛醫字第1013224794號
 
   

 

 

 

主旨:
檢送行政院衛生署轉知「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修正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1年12月28日衛署醫字第1010268254C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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