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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新北市林口區「仲全診所」趙建生醫師於102年01月04日至102年07月03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儘速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構及本局知悉,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1月07日
   發文字號:FDA管字第1021800007號
 
   

 

 

 

主旨:
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民眾持新北市林口區「仲全診所」趙建生醫師於102年01月04日至102年07月03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請勿調劑,並請儘速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構及本局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新北市林口區「仲全診所」趙建生醫師因醫療不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業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處以罰鍰,並依同條例第36條規定,處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6個月(自民國102年01月04日起至102年07月31日止)。
二、副本抄送新北市醫師公會、請貴會加強宣導會員應審慎處方管制藥品,不得應病人要求給藥,或為規避健保審查轉開立自費處方,以免因醫療不當處方使用管制藥品而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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