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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打假針 ,衛生署:違法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
   日期:101年11月13日
 
   

 

 

 

花蓮一名醫師傳出因為不滿克流感藥品期限展延,以打假針方式抗議。衛生署今天表示,這名醫師行為已違反醫療法與醫師法。

媒體報導,一名花蓮黃姓開業醫師因不滿拿到過期克流感藥物,為了要將事情鬧大,將過期疫苗與生理食鹽水調包,為一名大學生施打,接著又故意在同學面前說,打的疫苗已經過期了。學生回到學校擔心身體出狀況,向校方檢舉,校護立刻通報衛生局。

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組副組長王兆儀受訪時說,這批克流感藥品展延的原因是當時爆發新型流感(H1N1)全球大流行,為因應國內對於克流感需求,經評估後,將當時儲備的藥物效期多展延2年,從5年改到7年。當初這些藥品都是保存在溫濕控度比較好的地方。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簡任視察周道君都表示,黃姓開業醫師行為已經違反醫療法與醫師法並涉及病歷填載不明等。地方衛生局可函請說明、送交醫師懲戒委員會。

根據媒體報導,花蓮縣政府衛生局已決定將依法開罰。

台大醫師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表示,藥品期限多久,是由藥廠與食藥局決定,展延有效期限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藥效不變才可以,經過評估後,才會獲得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