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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麻黃素類感冒藥,每次以7日為限

發表於
   資料來源:鉅亨網
   記者:談雍雍
   日期:101年10月23日
 
   

 

 

 

到藥局買含麻黃素的感冒藥一次只能買7天,為有效防制含麻黃素類成分之感冒藥流為非法製毒來源及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訂定販售含麻黃素類之指示藥品合理供應量為:每人每次購買最大限量以7日用量為原則,可避免藥物濫用及防制製毒來源。

新竹市衛生局洪士奇局長提醒民眾,到藥局購買含麻黃素類的指示藥品時,只供應每人每次購買7日用量為原則;超出7日量者,藥局會取得當事人同意後,設簿冊登載購買者姓名、藥名、批號、連絡方式、購買原因等資料以供查核,避免該藥流於非法用途。

民眾對於資料登錄可放心,業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且妥善保存相關資料,除衛生主管機關查核或檢警調單位辦案外,不得流作他用。衛生署自98年7月20日已要求含麻黃素成分之指示藥製劑最大包裝以成人7日用量為限,且其包裝材質以鋁箔盒 裝為限,為進一步防杜非法流用,簿冊登載範例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下載範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