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表示,香港衛生署近日發布新聞,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或服用一種在大陸地區販售名為「全蝎筋骨通」的非香港註冊中成藥,因該藥品可能含有未標示之「雙氯芬酸」、「比羅昔康」及「醋酸潑尼松」西藥成分,呼籲民眾出國不宜購買來路不明之藥物,以免危害身體健康。
中醫藥委員會表示,「雙氯芬酸」及「比羅昔康」屬於非類固醇類消炎藥,用以消炎止痛,其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和胃潰瘍等副作用。「醋酸潑尼松」屬於類固醇並須由醫生處方,其副作用包括圓臉、高血壓、高血糖、肌肉萎縮、胃潰瘍、骨質疏鬆症等副作用。
中醫藥委員會接獲相關訊息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進口該藥品,並通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勿販售未經衛生署核准之藥品。
中醫藥委員會指出,若未經核准進口該藥品,觸犯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另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中醫藥委員會在此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應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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