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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過期奶粉,禁止製飲品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詹建富
   日期:101年08月16日
 
   

 

 

 

台南檢調查獲冠欣食品公司涉嫌以發霉變質或僅供牲畜食用的奶粉製成飲品,販售至早餐店或校園等地;衛生署表示,該署正配合檢調,瞭解黑心奶粉食品流入市面的流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目前並無專供牲畜食用的飼料奶粉,而是業者把有效期限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奶粉,轉供動物食用;若業者私自竄改、販賣逾期食品,不僅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罰鍰三萬至十五萬元,還涉嫌偽造文書、詐欺

蔡淑貞說,雖然各種食品所標示的有效期限,比產品本身真正會變質的時間點要短,但既然已過保存期限,就不能供人食用。因此目前檢調查獲的過期奶粉,依規定不能流入市面,也不能重新製造而危害消費者。

蔡淑貞表示,檢調目前已查扣的黑心奶粉有十多公噸,至於其製成各類飲品的流向,也會配合檢調提供的資料,展開查訪及要求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