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將從下月起,要求業者進口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和杜仲等十種中藥材,需附檢驗證明。其中紅棗、黃耆、當歸、甘草等四種藥材,還需抽批檢驗,希望保障國人使用中藥材安全。
不少人愛用中藥材補身,過去衛生署雖訂有中藥材重金屬殘留標準,卻只能到市面上抽驗,但多已被國人吃下肚。
衛生署已公告自八月起,對進口量前十大中藥材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和杜仲,要求進口業者提出衛生署公告認可的實驗室,或符合中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藥廠出具的檢驗證明,才准進到台灣市面。
其中,國人使用量高的當歸、紅棗、黃耆、甘草等四種中藥材,更要求每次進口,必須以百分之五的比率抽批檢驗;不合格再提高抽驗比率,最高可逐批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