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年長、失智者的長期照護需求,衛生署昨日表示,希望在相關法規推動下,設置長照基金,取消年齡限制,並強化涵蓋率,結合地方縣市資源,打破城鄉差距,期能在民國一○五年以前,建構完整的長期照護服務網,提供國人更為周到的長照服務。
立法院多位立委昨日共同舉行「長照雙法」公聽會,包括衛生署、內政部、經建會及各界社福、婦女、醫療團體均有代表與會。為推動法案立法,朝野立委在會中表示,長照服務法與長照保險法草案原規劃分階段立法,但兩者息息相關,無法切割討論,希望以公聽會方式,凝聚長照雙法同時訂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針對長照雙法現行規劃,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李玉春會中指出,長照服務法以全部失能者的長照需要為規劃基礎,設置長照基金,獎助均衡資源發展,對個人看護者及家庭照顧者提供支持性服務;長照保險給付制度需經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評估為失能者才給給付,以失能程度決定額度,只要符合資格的家屬自行照顧者也能申請。
另衛生署照護處代理副處長蔡誾誾指出,未來長照保險做法,可參考日本模式,先建構完整長照服務體系,提高涵蓋率到百分之四十後,再推動長照保險。她表示,衛生署對於雙法是否整併推動並無特定意見,但考量中央與地方資源發展需求,應先縮小城鄉差距,再規劃保險,同時為使制度早日上路,應先確立母法,未來若有相關需求,可透過子法再行補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