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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販售「克流感」等處方用藥予未持處方箋之民眾

發表於

公文日期:98年9月11日

主旨:
請各縣市公會務必再週知所屬會員,強調切勿販售「克流感」等處方用藥予未持處方箋之民眾,並盡力協助民眾購買口罩等防疫用品,謹請查照。

說明:
一、據本日報載(蘋果日報頭版)北市有藥局販售「克流感」予未持處方箋之民眾,並有證據證明。
二、經本會與台北市藥師公會(以下簡稱北市公會」聯繫,查詢結果,該二家藥局似非屬北市公會會員,目前本會正與藥劑生公會確認中,北市公會亦正積極追查處理中。惟「克流感」乃屬處方用藥,為此,本會特函再請各縣市公會週知所屬會員,切勿販售「克流感」等處方用藥予未持處方箋之民眾。
三、另再因H1N1疫情逐漸升高中,許多民眾四處收購口罩,請週知所屬會員,盡全力提供防疫口罩予民眾,並請全體藥師,值此特殊時刻,務必全力協助政府及民眾防疫,且應謹言慎行,切勿有傷害藥師形象及民眾、政府對藥師之信任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