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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薪太低,醫管會:已漲醫事處理費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醒報
   記者:蕭婉寧
   日期:101年04月18日
 
   

 

 

 

「扣掉用藥成本,藥師一個月淨收入平均才15,784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曾中龍受訪時提到,平均1張調劑處方箋,藥師只能領取約40元,國家所提供給藥師的藥事服務費根本不夠。他主張,衛生署應提高藥事服務費。中央健保局醫管會在受訪中也表示,藥事處理費在95年度就已調高過,同時各階段的處方的處理費都不同,不能以均價計算。

曾中龍說明,平均1張調劑處方箋,藥師只能領取約40元的處理費用,卻必須負擔管制藥物、處方確認、處方查核、藥品調配、核對及交付藥品、用藥指導、藥歷管理及藥品耗損、包裝、倉儲、管理等服務,這些全部都包含在微薄的藥事服務費,藥師實在難以負荷。

「多重用藥的慢性病患,依現況很有可能產生重複用藥的問題。」曾中龍建議,現行制度底下,藥師沒辦法更動用藥處方,導致民眾相同的病症,看不同的醫生,有可能開出相同療效不同品名的藥品,導致重複用藥,健保局應該要設立資料庫,以供藥師查詢,可以大幅改善問題。

對此,醫管會回應,95年度經過藥師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協商後,將一張處方箋的處理費用從30元提至45元。也解釋,用藥7天以內的處方,與13天以內的慢性處方箋一張為45元,14-27天的處方箋一張56元,28天以上的處方箋一張66元,藥師一天以處理80張處方箋為原則,之後81-100張處方則都以15元計,101張以上則不予計價,各級距的醫事成本不同,平均計價並不公平。

醫管也會說,建立資料庫的立意固然很好,但因涉及個資法,很難實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請民眾避免重複就醫,建立完整的個人用藥、疾病史,才是維護健康避免重複用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