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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局:違售處方藥列評核重點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黃玉芳
   日期:101年04月18日
 
   

 

 

 

醫改會質疑,衛生機關對健保藥局違法查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缺乏評鑑制度,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今年將對全台近萬家藥局展開評核計畫,是否違法販賣處方藥將是重點項目。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王淑芬表示,全台近萬家藥局,約六成是健保特約藥局,除了健保藥局應符合申請健保費用、不能虛報、浮報等相關規定,所有藥局一律都不應違法賣處方藥。過去曾有被查到違法的藥局反映,因為民眾「苦苦哀求」,才私下販賣處方藥。

王淑芬說,除了地方衛生局每年例行的查緝措施,今年中將透過公會展開「社區藥局評估考核計畫」,針對藥局是否空間明亮、比對處方藥賣出量與處方箋數目等,瞭解有無違法販賣處方藥,並對藥師是否接受再教育訓練等項目評核給分,對表現優等的模範藥局給予認證,提升藥局的「榮譽感」加強自律。

醫改會研究員張銘芳也說,民眾千萬不要未經醫師處方,自行於藥局購買處方藥,否則萬一發生藥害,將無法獲得藥害賠償。到藥局買藥時,也要注意有藥師在場才能調劑發藥,不能讓助理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