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1年03月28日FDA藥字第1015012957號函辦理。 二、旨揭藥品經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接獲不良品通報,基於民眾用藥安全,爰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並配合藥商儘速下架回收該批號藥品,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會員優惠專區
藥師草藥鋪podcast 2024 FAPA投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