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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轉知】「藥物製藥工廠設廠標準」第三十四條條文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
   發文日期:101年03月06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藥字第1011100086號、經工字第10102602483號
 
   

 

 

 

主旨:
「藥物製藥工廠設廠標準」第三十四條條文,業於中華民國101年03月06日以署授食字第1011100086號、經工字第10102602480號令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三十四條修正條文乙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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