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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處方浮濫,醫生有責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日期:101年02月21日
 
   

 

 

 

健保資源不足,國內醫政主管單位及醫療機構對藥品管制卻不嚴格,民眾就診,常會取得超量藥物,更嚴重的是連列入管制的藥品,也可以輕易獲得;藥物管理的把關者在醫生,醫生開藥時有責任檢視患者的用藥歷史,作為處方參考,而主管單位也有必要加強規範藥物管理。

本報記者春節前報導實地至醫院就診取藥過程,發現患者可以在不同的診所重覆領藥,而且管制藥品也可以很容易取得,記者僅以口頭敘述病情,竟拿到有「強姦藥片」之稱的FM2,並重複於不同地點的聯合診所就診,可取得雙倍劑量;記者就診費用三百元,可是健保局卻要支付二千元過量處方的藥費帳單。

醫藥主管單位對於藥品管制一向鬆散,最近媒體報導有位住在台東的大陸配偶,返鄉伴手禮竟是看病取得的藥品,她在一個月內到縣內各大小醫院掛號求診,看遍內科、腸胃科到婦產科,領取大批藥品返鄉,理由是大陸看病拿藥價格很高,台灣隨手可得治療各種疾病的藥品,返鄉後成了親友的最愛。

現象顯示,國內醫生開方給藥太浮濫,患者視看病拿藥為理所當然,至於到手的藥品要不要吃下肚,醫生與患者都不太在乎;患者大病小病都要拿藥,醫生處方也十分大方,病人看診付出的代價不高,可是藥價差額卻全民買單。

據衛生署統計,去年全國各醫療院所及藥局總共回收二億五千萬元藥物,這還不包括被民眾丟棄或是囤積的藥物,估計國人每年浪費的藥物超過十億元;民眾隨意丟棄浪費的藥物不僅是一般藥物,其中也包括價格昂貴的胰島素針劑、失智症藥物或是氣喘吸入劑等;可見藥物取得太容易了,就不會被珍惜。

民眾拿到過量藥品,被丟棄造成浪費,若被囤積延後服用則可能有後遺症,要是有如前述陸配拿來當禮品送人,就是慷健保之慨,把全民當冤大頭。

可是管制藥品也可以輕易取得,情況就大為不同,如FM2這種三級管制藥品,藥物成癮或是別有居心的求診者,取得過量管制藥,不論自用、送人、轉賣或惡意濫用,都可能造成社會問題,浪費的不只是健保資源,而是整個社會資源。

部分國人愛看病,去年就醫次數最高者達一千零七十八次,每年看病超過一百次的則有三萬三千人;健保局表示會對就醫次數逾一百次者予以輔導、若輔導無效,從去年十一月一日起,健保局將限制這些患者未來一年最多只可到四家院所就醫;這也許不是制止「逛醫院族」最好的方式,但是健保局至少採取了行動。

藥品泛濫也不是不能管制,管理的機制就在那張健保卡與醫生的態度,健保卡上的磁條,有患者的就診用藥紀錄,病人得了什麼病,醫生處了什麼方子,一目了然;以拿藥品當禮品的陸配為例,她在短短的一個月內跑遍各醫院各科就診,所拿的大量藥品,必定會有重複,也會有不宜同時服用的藥物,如果醫生仍然投藥,就是不負責任。若是遇到管制藥品,重複開方的後果嚴重,醫生的警覺性應該更高,否則就是醫德不足。

國內醫生看診時間極短,許多名醫看病時間更是以「秒」計,這種看診方式,要醫生在開方時先審視患者在其他醫院的病歷及處方,無異緣木求魚;因此如要醫生對患者就醫過程把關,主管單位必得祭出強力手段,如能達到效果,對醫生、病人、健保資源及社會安全,都將是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