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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1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審查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發文日期:101年02月03日
   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11300051號
 
   

 

 

 

主旨:
公告101年度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審查。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4條第4項及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9條。

說明:
一、旨揭業務之受託機構名稱、所在地、執行業務種類及項目與委託期限詳述如下:
(一)受託機構名稱: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
(二)所在地:1066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127號14樓。
(三)執行業務種類、項目及範圍:辦理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之新案、登記證換發、補發、展延、轉移、註銷與登記事項變更等委託審查。
(四)委託期限:自101年01月01日至101年12月31日止。
二、經委託審查之查驗證記申請案件辦理流程,請參閱「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第11條規定(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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