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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認定乾紅棗是食品!超商也買得到

發表於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
   記者:林和謙
   日期:101年01月18日
 
   

 

 

 

之前有賣家在網路上販賣乾紅棗,結果遭民眾檢舉,因此乾紅棗到底算是食品還是中藥材?頗受爭議;現在衛生署中醫藥委會員決定將紅棗白果薏仁黑豆四種傳統中藥材,列為一般食品,除了中藥店,一般超商、雜貨店、攤販都買得到。

去年底有民眾向基隆市衛生局檢舉,在網路上有賣家違法販賣乾紅棗,衛生官員認定乾紅棗屬於中藥材,所以必須要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才能販賣,如果沒有執照販賣並標榜療效,將會觸犯相關法令。但是這樣的規定卻讓苗栗農民氣炸,因為苗栗公館鄉是台灣專門種植紅棗的地區,只要生產過剩的時候,農民就會做成乾紅棗自行販賣,但是衛生官員卻認定這樣的行為是違法,讓農民非常不滿。

對上述事件,衛生署的官員表示,會將紅棗分類成中藥材,並且規定只有藥商才可以販賣,是因為台灣早期並沒有生產紅棗,所以必須要加以管理;像是其他中藥材例如當歸黃耆枸杞熟地等,都是仰賴進口,所以統一依中藥材管理。但是後來台灣開始種植紅棗,並且能夠自產自銷後,卻沒有修改相關法令,才會演變成如此尷尬的情況。

現在衛生署決定將紅棗等4種中藥材列為一般食品,可望解決上述爭議;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指出,如果一切順利,今年春節前,民眾就能在南北貨市場買到乾紅棗等食品。而農委會也認定,農民生產的乾紅棗是公館鄉的農特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