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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檢瘦身美容業,竟多家不合格!

發表於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
   記者:林和謙
   日期:100年12月15日
 
   

 

 

 

現代人越來越注重外表,因此瘦身美容相關服務更讓愛美的民眾趨之若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消防局、建築管理處聯合稽查抽檢轄區的5家瘦身美容業者,都有違規之處。

臺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本次稽查的卡羅時尚醫美診所、beauty way時尚美學、美夢成真美容體雕會館、佐登妮絲(南京二店)及菲夢絲(敦南店)等5家瘦身美容業者,檢查項目涵蓋定型化契約、消防安全、建築物公安、使用或販售化妝品、食品、藥品、醫療器材情形、菸害、營業衛生、有無違規醫療行為及廣告傳單等項目。

經檢查發現5家業者都未使用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且契約書未符合「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會員權利義務說明不足、未記載解約退費事由及退費標準、未記明效果擔保的事項、未給予契約審閱期間、未記載付款方式、業者的詢問義務、違法記載「貨物出門,概不退換」的免責條款,此外美夢成真及菲夢絲的消防檢查及建築公安不符規定、佐登妮絲的建築公安不符規定,市府已要求限期改善。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指出,對於不符合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的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消防局表示,本次消防安全檢查發現菲夢絲及美夢成真2家違規,不合格項目為探測器故障及未製定消防防護計畫等,已要求限期改善,如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部分,將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處以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防火管理違規部分,將依消防法第4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建管處使用管理科科長洪德豪表示,5家業者中,菲夢絲、佐登妮絲及美夢成真等3家業者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現場已開單責令於30日內辦理申報,逾期將依建築法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則強制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