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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富彰行貿易有限公司販售之「治泡疹乳膏 5%(Cyclovax 5% Cream)(Acyclovir),衛署藥輸字第024806號,批號:46831」,經化驗其主成分含量不符原核准規格一案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0年10月03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1361691號
 
   

 

 

 

主旨:
有關富彰行貿易有限公司販售之「治泡疹乳膏 5%(Cyclovax 5% Cream)(Acyclovir),衛署藥輸字第024806號,批號:46831」,經化驗其主成分含量不符原核准規格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09月27日FDA藥字第1001406522號函辦理。
二、本案原係香港衛生署發布歐洲 Remedica 藥廠產製 Cyclovax 5%(Cyclovax 5% Cream)(Acyclovir),部分批號之化驗結果為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原核准規格,因此要求該公司全面回收該藥品。
三、經查旨揭藥品其製造廠為歐洲 Remedica 藥廠,基於民眾用藥品質及安全,已請富彰行貿易有限公司儘速通知醫療院所暫時停止使用,並檢送市售品供本局化驗,其檢驗結果為批號:46831藥品含Acyclovir為標誌量之79.9%,不符原核准規格(95.0-105.0%)。
四、爰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並配合藥商儘速下架回收該批號藥品,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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