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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類流感高危險群 抗病毒藥免錢

發表於
   資料來源:新浪新聞
   記者:欣傳媒記者 丁彥伶
   日期:100年09月26日
 
   

 

 

 

免費流感疫苗10月起開打,為避免流感造成大流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26)日發表新增公費使用抗病毒藥劑的對象,只要自己本身,或是家人、同事或同班同學有持續高燒48小時的類流感患者,均可公費使用抗病毒藥劑。

每年的11月底到12月後,就是流行性感冒的盛行期,由於疫苗接種須一定時間後才會產生效力,因此每年10月就是免費流感疫苗開打之際,有鑑於每年流感盛行均會造成規模大小不一的疫情,老人、幼兒或慢性病患等高危險群感染後,則容易引發重症甚至死亡,臨床已證實在發病後48小時內使用抗病毒藥劑治療,可獲最佳療效,因此衛生署提供公費的抗病毒藥劑給高危險群。
 
抗流感病毒藥物若自費使用必須自費一千多元以上,許多人即便懷疑自己可能獲傳染流感,礙於費用高昂常會放棄使用抗病毒藥物,如此可能增加流感傳播的風險,因此疾病管制局除了原先開放的免費流感抗病毒用藥的對象外,增加了自己本是是高燒48小時的類流感患者,或是家人、同事或同班同學為持續高燒48小時的類流感患者,均可公費使用抗病毒藥劑。
 
目前可免費使用抗流感病毒藥劑的對象包括:
1、符合「流感併發症」通報病例
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
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
4、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
5、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
6、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
7、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
8、H5N1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以及這次增列的第8類對象,於每年12月1日至隔年3月31日均是擴大公費藥劑的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