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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含Orlistat 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料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
   記者:
   日期:100年04月18日
 
   

 

 

 

近期加拿大之研究報告指出,透過回溯性觀察加拿大953位初次使用orlistat成分藥品病人之就醫紀錄,發現病人於使用該藥品後因腎功能問題住院之比率些微提升。惟,該研究僅是觀察性研究,無法確認該藥品與腎功能異常之關聯性,仍需進一步研究。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監測該藥品安全性,必要時進行再評估。

經查,我國核准含orlistat成分藥品之許可證共9張(如附件),作為控制體重使用。另查,國內藥品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尚無發現使用該藥品導致腎功能異常之通報案件。

衛生署曾於96年提醒使用該藥品應小心膽結石之不良反應;98年及99年亦提醒使用該藥品應謹慎監視肝功能情形。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該成分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利益及風險,並嚴密監控病患不良反應之發生。病患倘若用藥期間出現肝功能異常情形(如虛弱、疲倦、發燒、眼睛或皮膚變黃(黃疸)或棕色尿液)或膽結石之症狀(如腹痛),應立即就醫。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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