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化妝品、素食抽驗 65%口紅標示不全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林相美
   日期:99年07月13日
 
   

 

 

 

衛生署去年七月公告市售「包裝食品宣稱素食之標示」規定,台北市衛生局抽查二四二七件素食包裝食品標示,九件不合格,不合格率○.三七%。另外,衛生局抽驗口紅類化妝品,二十件產品重金屬檢測全數合格,但外包裝標示有十三件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六十五%。

衛生局簡任技正姜郁美昨天指出,市售素食的包裝食品標示依規定必須標示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不過,此次違規的產品各有一件僅標示純齋、素食,六件標示可素食。

姜郁美說,不合格產品製造日期均為去年七月一日後,依規定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另 外,衛生局於中大型販售通路抽驗十二件口紅,小型或低價位販售通路抽檢八件口紅,檢測鉛、鎘、砷、汞等重金屬,結果均合格。不過,外包裝標示不合格高達十 三件,違規情形以未標示製造廠名稱、未明確標示用法最多,其次為未標示製造廠地址、成分標示不全,違者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